1. 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,经营组织或自然人,有珠宝饰品经营经验者优先;
2. 良好的个人操守信用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;
3. 认同公司品牌理念与运作模式;
4. 服从总部给予的经营指导,在经营过程中全力维护義盛珠宝品牌的良好声誉和口碑;
5. 需拥有独立营业场所,店中店(专柜)柜长不得少于15米,专卖店不得少于40平方米;
6. 具备专项投资资金,实力强的公司或者个人;
7. 认同“義盛”的经营理念和品牌发展理念;
8. 有共同发展壮大“義盛”品牌的信心和决心;
9. 须按照公司总部规定的统一形象装修店铺和柜台(公司总部提供装整套图纸);
10. 愿意接受总部的考察、对货品的监督、专业培训、配合总部的推广活动等,服从公司总部的管理。